211科技大学系务会议事规则
  • 2024-04-11 综合管理 314
211科技大学系务会议事规则

211科技大学系务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系务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效率,根据《**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系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系”包括但不限于各学院下设的系、研究所、研究室、实验室、教研室、中心等机构。

    第三条 系务会是系领导班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学校学院有关决议、研究和决定系所重要工作以及交流思想、沟通信息的会议。会议成员由系领导班子成员(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等)组成,会议讨论并通过的关于本系工作的意见即为系正式的决议,在系内下发执行或以系所的名义向学院请示报告。

    第四条 系务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由系主任主持,系主任不在时,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出席人数超过或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如需增加参会或列席人员时,由系主任与支部书记商定。

    第五条 系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时间和频次作相应调整。系务会应有专门记录本,在系班子成员中指定专人记录,并负责保存归档。

    第六条 系务会讨论与本人或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提出回避,是否需要回避由主持人决定。

    第七条  系务会的议题由系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系主任与支部书记研究确定。系务工作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应......此处隐藏1532字,下载文档可见......组织落实系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德育工作,切实发挥系所党支部在教师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把好政治关、师德关的作用,组织引导本系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6)组织落实学院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工作会议决议,协调部署全系性的教学、科研、行政及学生工作;

    (7)讨论处理学院工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等有关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8)研究处理系日常工作中需要共同协商的问题等。

    第十二条  系务会决议的事项,班子成员必须认真执行,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应在会议规定时间内按决议抓紧办理,并及时向系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按照原决定执行时,要及时提交系务会复议。

    第十三条  系务会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系务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对缺席的会议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转告会议的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系务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适合公开的应按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

    第十五条 本规则于20******日经十一届党委第**次常委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