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关于深入开展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学业辅导与发展指导工作,推进优良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十一届党委第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大学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深入推进我校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生学业发展状况是体现高校办学水平、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学生关注关心的首要问题。开展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工作是学校以学生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期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做好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有利于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学业、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学习能力,有利于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树立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是实现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二、工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学校成立“**大学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中心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1名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和一名教务处副处长兼任中心副主任。
中心功能定位: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辅导为主线、以发展为根本”,面向全校本科学生提供......此处隐藏2332字,下载文档可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工作,按照“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将此项工作作为学院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成立院级学业辅导机构,构建常态化学业辅导机制,辅导机构由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或教学副院长担任负责人,并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工作。要落实专门经费和办公室、辅导室等场地保障,为学院学业辅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2.统筹资源,协同联动。各学院要统筹学院人才培养资源,促进学院学生工作和本科教学两个系统深度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工作。要充分利用学院专业教师、辅导员、班导师、优秀学生等资源组建学业辅导导师队伍,继续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积极向学校推荐优秀的学业辅导导师人选。要密切与学校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的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校院两级学业辅导工作机制。
3.扎实工作,深度辅导。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院学生学习情况的动态关注、排查和情况分析,积极动员组织学业困难学生接受学业咨询、帮扶等服务。同时,要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学业需求,开展相应的学业辅导活动;特别要深入细致做好具有专业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和专业学习特长学生的指导工作,努力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提高专业成绩,帮助优秀学生提升发展能力。部分开设公共基础课的学院在学校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的指导下还须同时承担面向全校学生的课程辅导、学习方法指导等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学校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和评估,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