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功能、工期、造价的管理,接受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甲方代表由学校任命,代表学校作为项目的负责人,在主管工程建设副处长的领导下,直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等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纪律和标准执行。
第四条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
第六条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 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工作。
第九条 及时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第十条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此处隐藏1932字,下载文档可见......按照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十八条 总进度计划确定后,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分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编制月(度)和旬(周)的作业计划,审查其是否满足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第十九条 检查施工单位工程实际进度与提交的施工计划是否一致,如发现与计划要求偏差时,必须在下一个月、旬(周)的计划中进行调整,以保证整个建设工期。
第二十条 协调材料、设备等建设物资的供应或招投标。
第二十一条 主动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的各种会议,解决施工中的矛盾和问题,尽量为施工扫清各种障碍,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 参加现场召开的工程进度协调会议,对有关物资供应和劳动力安排是否满足计划要求提出意见。
第五章 工程投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准备条件,减少和杜绝违约索赔。
第二十四条 掌握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情况,场地情况,场内动迁情况并负责实施,并对施工单位今后可能提出索赔的请求的具体情况作好相应原始记录。
第二十五条 做好技术经济分析,严格并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二十六条 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
第二十七条 及时会同预算人员汇报投资变动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工程投资动态,上报有关领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于20**年*月**日经第**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