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校)关于改进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干部培训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和我校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按需设置课程,干部自选、按学分管理,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注重实效,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度配套,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干部保障。
二、改革措施
多年来,学校干部培训形成了派出进修学习、短训班、专题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与此同时,学校的干部培训也存在一些诸如工学矛盾突出、学习机会失衡、培训内容单一、学习动力不足等问题。
均衡学习机会,提高培训质量,按照新时期干部成长规律和培训工作的特点,改革干部培训的模式、内容、方法,使培训更加规范化,完成每个处级干部五年完成三个月的培训量,是学校干部培训面临的重要任务......此处隐藏1232字,下载文档可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五年内必须完成累计三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任务”,结合干部年龄结构,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修课程要求如下:
45岁以下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选修3学分课程,四年任期学习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12学分;
45岁以上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选修2学分课程,四年任期学习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8学分;
20学时合计1学分,通过课程考试或考查及格获得学分。
4.对上级部门选派的各类理论教育培训班可折合计算学时,记入干部个人培训档案。
三、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大学处级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将如实记载全校处级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每个干部通过该系统查询、了解自己的培训情况。学校在干部年终考核时,参照“**大学处级干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记录,考核学时数是否达到要求。学校将干部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