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补贴和绩效奖励发放办法
  • 2024-04-12 财务管理 153
高校(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补贴和绩效奖励发放办法

高校(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补贴和绩效奖励发放办法


    为贯彻落实《**大学建设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校招生录取和招生宣传工作﹐保障学校本科招生考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补贴和绩效奖励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相关工作补贴发放范围

    1.校内外专家参与特殊类型招生的试卷出题、资料(资格)评审、考试准备、监考、面试、阅卷等工作。

    2.在校师生员工参加本科招生网上录取,担任招生录取组长或从事考生档案审核、保障服务等工作。

    3.其他因上级机关安排,经招生就业处聘任,从事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

    二、招生宣传相关工作补贴发放范围

    1.学校专家学者受邀或主动前往我校认定的优质生源高中,举办专场招生宣讲会以及学科科普、心理励志、生涯规划、志愿填报指导等专题讲座;学校师生参加其他形式的招生宣传工作,如中学师生进校参观接待讲解、校外媒体平台招生访谈等。

    2.学校师生参加全国各地考试院、市级招生办、重点中学以及第三方机构组织的招生咨询会、高中高校交流会、会议论坛等......此处隐藏832字,下载文档可见......在积极开展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招生宣传组和教师中,评选“**大学优秀招生宣传组”和“**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2.在参加“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寒假招生宣传实践活动的团队及个人中,评选优秀团队、优秀团队长、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指导学长等集体和个人奖项。

    四、工作补贴和绩效奖励发放标准

    根据参与人员的职称(职务)级别、工作量和工作实效,按照《**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补贴和绩效奖励发放标准》(见附件),发放工作补贴和绩效奖励。

    五、未尽事宜的工作补贴和绩效奖励发放类别、金额,经招生就业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六、本办法经20**年第**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