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修缮工程预算、结算编制及审核管理办法
  • 2024-04-12 后勤基建 597
高校(大学)修缮工程预算、结算编制及审核管理办法

高校(大学)修缮工程预算、结算编制及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修缮工程管理,规范修缮工程预结算编制,合理确定并有效地控制修缮工程造价,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房屋修缮工程计价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造价在20万元以内的一般性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的预结算编制、审核与审计,所定取费项目与取费标准是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与审计的依据。

    第三条  工程预、结算依据

    修缮工程预、结算以《**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为依据:

    修缮工程、改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加固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以及随同上述各类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内)添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此处隐藏1332字,下载文档可见......对工程质量、使用安全、装饰效果、档次影响较大的重要材料;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波动较大的材料、设备等以暂估价或暂估项的形式列入造价,经后勤基建管理处确认,在工程结算时予以调整,其他大宗材料以实际采购到场价结算,采购保管费率按1%计取。

    3.其他相关取费

    (1)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按定额取费标准计取,不计取工程水电费、临时设施费。

    (2)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定额取费标准计取。

    (3)规费按定额取费标准计取,不计取税金。

    (4)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施工困难增加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经后勤基建管理处核定后另行计取。

    第五条  后勤基建管理处、审计室依据本办法进行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审计。工程造价不超过五万元的,项目结算由后勤基建管理处审核;超过五万元(含)的,后勤基建处审核后须报审计室审计,财务处根据审核、审计的结果支付工程结算费用。

    第六条  **市出台新版《**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时,按新版标准及相关文件执行,取费项目及取费比例不变。

    第七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有的《**大学房屋修缮工程预决算编制及审核办法》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后勤基建管理处、审计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