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校)本科生大类分专业和转专业指导意见
为了积极应对国家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按大类招生分专业工作。同时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的专业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同时兼顾师资和教学资源配置。在大类分专业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实行自由转专业制度,旨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院系办学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鼓励学生将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紧密联系起来,选择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专业学习。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高考成绩和在校学习成绩。
2. 将学生的高考成绩和在校学习成绩都进行归一化处理,生成能在全校范围内横向比较的综合成绩,作为分专业和转专业的主要依据。
3. 各学院根据对学生专业志愿的调研情况和师资力量制定本学院的大类分专业计划。
4.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限额为分专业计划数的15%,申请转入人数未超过接收限额时,不限制学生的转入......此处隐藏1232字,下载文档可见......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酌情提前至第一学期末进行分专业工作。
四、转专业程序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确定各专业接收限额并在本科教学网上公布。
2.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通过本科教学网填报转专业申请。
3.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申请名单分发给各学院。申请转入人数超过专业可接收限额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初选名单后,由学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选拔工作。
4.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5.教务处在本科教学网上公布转专业结果,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后续的申请资格。
五、其他
1.学校通过设立特种奖学金、扩大推免研究生比例等政策鼓励优秀学生选择行业特色专业就读。
2.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工作全过程实行全面有效监督。
3.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4.本规定于20**年*月*日经20**年第**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级本科生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