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处理办法
  • 2024-04-12 纪检监察 489
高校(大学)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处理办法

高校(大学)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学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根据《***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礼金礼品是指全校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接受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由个人或单位赠送的各类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主要包括在涉及与公务活动相关的事宜中接受的礼品礼金,在本人操办的婚丧喜庆等事宜以及在五一、端午、教师节、国庆、元旦等节假日收受的礼金礼品(不含亲友、同事之间的正常交往和上级单位、本单位组织的慰问)等。

    第二条  礼金礼品包括:

    (一)礼金:人民币、外币、电子红包、微信红包等;

    (二)礼物:实物类礼品;

    (三)礼券:各种有价证券,如代金券、购物券、礼品券、债券、股票、银行信用卡、储蓄卡、电话充值卡、娱乐场所入场券等;

    (四)购物卡:各种支付凭证,如商场超市购物卡、商品提货单、公共交通卡等;

    (五)消费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

    (六)其它可认定为礼金礼品的财物等......此处隐藏1832字,下载文档可见......学校礼金礼品处理小组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与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国际合作处、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审计处、档案馆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该处理小组负责决策登记上交的礼金礼品相关事务。

    第六条  登记上交的礼金礼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上交的礼金由纪委办公室上交学校廉政账户;

    (二)适宜学校收藏、陈列的纪念品、工艺品等,经礼金礼品处理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三)适宜办公用的物品,如电脑等,使用单位(部门)填写《**大学礼金礼品使用申领表》、纪委办公室填写《**大学礼金礼品处理意见表》后办理移交手续。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由使用单位(部门)办理;

    (四)各单位(部门)开展慰问教职工、学生、群众性集体活动等工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纪委办公室提出物品或经费使用申请。使用单位(部门)填写《**大学礼金礼品使用申领表》、纪委办公室填写《**大学礼金礼品处理意见表》后办理移交手续;

    (五)其它难于处理的礼金礼品,按照礼金礼品处理小组会议的集体决策进行处理。

    第七条  纪委办公室对上交的礼金礼品要切实加强管理,建立有关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第八条  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和纪委办公室要对礼金礼品登记上交与处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应登记、上交的礼金礼品不按时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由所在单位(部门)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如实登记、上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有关单位(部门)违反规定的,须追究该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九条  礼金礼品处理小组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报小组组长批准随时召开。礼金礼品登记部门在小组会议上汇报每学期礼金礼品登记、处理情况。

    第十条  本办法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