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校)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 2024-04-11 教学管理 772
学校(高校)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学校(高校)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实现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加强本科课堂教学工作,特修订本规范。

    第一章 主讲教师

    第一条  主讲教师要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  主讲教师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要热爱教学工作,全身心投入教学。要具有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不断充实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的责任心。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三条  主讲教师要切实承担起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中,认认真真讲好每一堂课。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此处隐藏4132字,下载文档可见......任课教师要做好试卷命题、印刷、保密、阅卷、试卷分析、装订存档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试卷印制必须按学校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到非学校指定印刷单位印制试卷。

    第三十三条  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量适当、难易程度适中,试卷文字、插图工整、清楚、准确。三年内任意两份试卷(同一次考试的AB卷除外)中,完全相同题目的分值之和占卷面成绩的比例不能超过25%。

    第三十四条  所有30(含)人以上的课程,闭卷考试都应提供水平相当的A、B两套试题作为考试用题,必修课还需提供第三套试题作为补考试题。

    第三十五条  任课教师要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要点评阅试卷。分设多个讲台的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体评阅。卷面上的成绩,如有改动,阅卷教师需在更改处签上全名。

    第三十六条  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要对所授课程的试卷进行分析,提出改进课程教学工作的意见,填写《**大学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一起装订存档,一份送交学院教务部门抽查分析。

    第三十七条  试卷由开课学院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六年。采用电子阅卷的课程,电子材料要长期保存,纸质试卷至少保存一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经20*****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