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校)关于实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 2024-04-11 干部管理 429
学校(高校)关于实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学校(高校)关于实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速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努力开创学校内涵发展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出台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是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创新干部管理制度的有效举措,也是学校深化教育管理改革,充分激发事业发展生机活力的有益探索。

    第三条  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的适用范围为学校所有二级单位(下简称“二级单位”)。根据二级单位类型不同,分为教学科研单位与管理服务单位(含职能部门与直附属单位)两大类。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

    第五条  遵循“学校顶层设计与二级单位目标相协商制定,指标制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教学科研单位与管理服务单位目标制定与考核相捆绑关联”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分门类、分层次、分重点”的特点......此处隐藏1532字,下载文档可见......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工作特色,提出各教学科研单位任期目标方案,由分管校领导带领领导小组成员走访教学科研单位,经充分调研后与教学科研单位协商确定教学科研单位的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任期的重点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管理服务单位的任期目标责任书与教学科研单位的任期目标捆绑联动,由各单位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确定,明确任期的重点工作。

    第十四条  任期期限一般为四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五章    

    第十五条  任期目标责任制采取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模式。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是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考核工作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领导班子集体考核与班子成员个人考核相结合,目标导向、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与单位业绩津贴、个人考核评优、干部聘用聘任等关联。对考核优异或进步较快的二级单位,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二级单位,学校将下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津贴标准,并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和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第十八条  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六章    

    第十九条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