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教职工(以下称“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学校师德宣传、教育、培养、激励、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成为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加强师德教育培养。把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首位并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始终。创新师德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拓展师德教育培养途径,将师德教育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高校职能相结合,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强化师德典型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选树和宣传师德先进、教学名师、先进工作者等优秀教师,营造崇尚师德、争当师德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此处隐藏3832字,下载文档可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落实和尊重教师在高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依法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授会、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学术评价、各种评奖评优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构建师德建设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8.成立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纪委监察室、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师、学生代表。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教师工作部。
19.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和监督的日常工作。
20.各二级党组织成立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负责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学校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交办的事项。其中,各教学科研单位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组长由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原则上分管教师工作的副书记(或行政工作副院长)为本单位师德工作具体负责人。
本细则经学校十一届党委第**次常委会讨论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